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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须知

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

学生须知

1.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环保守则和学校其他有关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2.学生通过网上预约取得做实验资格。未预约的学生,需获得指导教师的同意方能取得做实验资格。

3.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应明确本学期应完成的实验项目。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实验项目的学生,按本门实验课不及格处理,需办理重修手续做完全部规定的实验项目,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4.学生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实验室。对于迟到者,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当次实验资格。

5.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对于预习不合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当次实验资格。

6.学生应认真对待实验课程。对不认真完成实验的学生,当次实验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7.学生在实验课堂上应保持精力集中,认真完成实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详细做好实验记录。

8.学生须认真整理实验数据,对实验现象进行深入分析,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9.实验必须由学生本人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做。如有顶替做实验者,一经发现,顶替和被顶替双方的本门实验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并报教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10.学生应对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提出建议和批评,以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大连理工大学 化工与生命环境学部 应用化学专业
辽宁省 大连市 凌工路2号 116024